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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图形作品或者造型艺术作品的原因何在(知识产权百问百答121)

作者:张显争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36次举报

问: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图形作品或者造型艺术作品的原因何在?

答: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一种三维配置形态的图形设计,但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图形作品或造型艺术作品,原因如下:

(1)图形作品是由文字、图形或符号构成的,是一定思想的表现形式,而布图设计则由电子元件及其连线所组成,它执行着某种电子功能,而不表现任何思想。

(2)造型艺术作品基于其“艺术性”而非"实用性"才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而布图设计是多个元件合理分布并相互关联的三维配置,是一种电子产品,不以其"艺术性"作为法律保护的条件

(3)著作权保护期较长,如果将布图设计作为一般作品保护,不利于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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