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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施有哪些(知识产权百问百答113)

作者:张显争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87次举报

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答: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对于侵权行为人正在进行的侵权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这是修改后的《商标法》授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权力,目的是要加大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力度。

3、处以罚款

《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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