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专利申请人具有那些权利?
答:
专利申请人依法提出的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即享有以下权利:
1、就其后由他人以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而言,该申请人取得了在先专利申请的地位。
2、有权依据其申请要求优先权。
3、申请专利的发明将得到临时保护。
4、在专利申请被批准为专利、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以前,专利申请人可以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5、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人还享有撤回权、修改权、修改请求权、陈述意见权、实审请求权以及放弃权等项权利。
关注我,@法律人显哥
显哥说法,从0到1,紧贴生活,聚焦热点,告诉你不一样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