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善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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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动放弃继承权吗

作者:王善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1次举报


一、可以主动放弃继承权吗

1、是可以主动放弃继承权的。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继承人到期未作出相应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放弃继承权有时间限制吗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根据这一规定,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之前作出。继承开始之前,继承尚未开始,不存在放弃继承的问题。因为,这时继承人只是具有一种期待权,即将来继承遗产的可能性。

3.因此,假如某些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曾向其他法定继承人作出过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但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没有重申这种意思表示,应当视为接受继承。而遗产处理之后,继承人当然不能再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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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格(普洱)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资格A证。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办理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恶犯罪...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普洱
  • 执业单位:云南大格(普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820********9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