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颖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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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观影室:《亲爱的》宝贝,我们等你回家……

发布者:王俊颖律师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504人看过


导演陈可辛在2014年的拍摄的电影《亲爱的》获得了众多的好评。

作为一部反映现实的“打拐”题材的电影,导演在故事情节上并没有设计多么意想不到的桥段,而是以真实的社会事件为原型,利用纪实的手法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动人心脾的故事。


与传统意义上的打拐题材不同,这部影片分别从被拐孩童的父母和拐卖人群以及被拐孩童的角度来深入讲述了“拐卖”这一题材,内容涉及的非常全面。

照顾到了失孤人群这一个大的群体。故事不在局限于个人,更多的体现出这一群人的无奈和绝望。作品中对于每个角色的界定,并没有单纯的孰好孰坏,而是从感情出发,充满了人性的复杂。


在拐卖人群和被拐人群的矛盾之中,导演又多次讲述了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矛盾,这两个宏大的主题呈现出了电影本身需要承载的社会责任,也表达着陈可辛导演浓烈的人文情怀。


剧中的田文军和卢晓娟是一对离异夫妇,他们的儿子田鹏在父亲照看时却被人贩子意外抓走,从此,这两对离异夫妇便由这一情感纽带踏上了寻子的路程,影片以这一对夫妇为切入点,讲述了失孤父母这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痛失子女后,父爱和母爱也许会变得明显甚至极端。失孤父母群中,有各种地位和阶层的人,但在失去子女的那一刻,他们的人生便失去了全部光彩,沦为了绝望。


通过剧情我们不禁深究在立法上我们所存在的漏洞:将拐卖儿童罪和拐卖妇女罪设置在同一条。这样设置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拐卖儿童的社会危害性和发案率远大于拐卖妇女。

妇女是年龄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属于限制行为能力及完全行为能力人,无论被拐卖到何处,只要有机会她们都可以随时会求救或者逃生,获救的几率很大。而儿童被拐卖后,则整个人生将会被重组,找回的概率很少。对家庭的危害性远大于拐卖妇女案件。既然这两种犯罪在当下社会中社会危害性并不相当,那么放一起显然在处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时在心理上会被轻刑化,这在某一程度上来说,对被拐卖的儿童是极大的不负责任。


一般影片多是从被拐父母的角度出发,而这部电影却也给收养了被拐卖儿童的一方,另一面的解读。赵薇饰演的农村妇女李红琴,收养了丈夫从城市拐来的田鹏,除却她是拐卖的这个身份后她的一个形象就是母亲。

当李红琴和被拐的田鹏结下了深厚的母子感情,当田文军找到了丢失的儿子,要把儿子从李红琴身边带走时,却面临了一个极大的棘手问题,亲生儿子已经和他的养母结下了深厚的感情,田文军作为一个亲生父亲,面对自己的儿子却无能为力,在派出所的门外的楼梯上,昏暗的灯光下,田文军面对对自己陌生的的不能再陌生亲生儿子,痛哭流涕。


这是拐卖儿童罪真正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对罪行的重刑打击毫不手软,却也无法弥补罪后所带来的创伤和危害。孩子是无辜的,被拐卖的他无法理解这是一种怎样的抢夺,只知道自己原本所有的一切都会被改变,而幼小的他更无法理解这样的事情到底是为了什么?到底哪里做错了?只能任由大人们争来抢去,缩在角落里,眼神里透漏出对这个世界未知的恐惧……

这就是影片所反映的另外一个主题,就是法律与人情的矛盾性,当带有血的温度的人性面对冰冷无情的法律时,影片中带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压抑与无奈。这一主题作为一条暗线索,法律和制度的局限性一直贯穿全剧。


当田鹏被拐走后,父母最先考虑的便是寻求法律的帮助,但是人口失踪24小时之后,法律才会提供帮助。这让丢失爱子的田文军夫妇只能充满无奈,剧中丢失了孩子6年之久的韩德忠在彻底失去希望以后,在办理二胎时,却被要求出示自己孩子的死亡证明。法律以强制的形式考验着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这部片子也在提醒着人们对于当今社会制度的实行和立法意义上的真正目的的反思。


直到影片结尾,导演也没有让剧中任何一个角色落入或善或恶的定论。导演正是以多角度的人物塑造手法,为我们讲述着现实中的人生,人性的复杂和矛盾,似乎正如影片的结尾,永远不会有结局。影片中没有刻意的营造催泪的效果,但每一个人物的内心心理和情感变化都在打动着观众的内心。导演凭借细腻人文关怀,使得这部片子成为了一部经典的感人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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