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简介:
吴某是某物业公司的员工,在该单位上班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一天,吴某在上班时间与同事发生纠纷并大打出手,将对方的牙齿打掉。单位为了息事宁人并未报警处理。让双方协商解决处理。后来单位在处理二人打架问题时,以吴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吴某开除。吴某以单位的规章制度里边没有上班期间打架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由不服单位处理,申请劳动仲裁。
2.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本案中吴某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相应规定,那么单位以此为由与吴某就出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欠妥的。实践中也很可能到时败诉。
法律提示:用人单位要健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相关的奖惩制度一定要全员签字知晓,保证传达到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