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无儿无女又没有同胞兄弟姐妹,那么其他亲戚就能来分遗产了吗?我们来看看下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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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21年3月,黑先生因病去世,他一生未婚未育,去世时双亲也已离世,且无同胞兄弟姐妹。
而他留下的一套房子及若干存款让亲戚们纷纷动了心思。
其堂妹小黑觉得黑先生去世前她每周都去看望,并为他洗衣做饭,进行了主要赡养,故可继承全部遗产。对此主张其他亲戚立即提出异议。
黑先生的表妹小群表示:自己多年来从未中断过对黑先生的探望和照顾,在黑先生去世后自己还承担了全部丧葬事宜,亦有权继承遗产。
黑先生的表弟小益也表明:自己也曾照料黑先生,多次帮他洗澡、擦身,亦进行了主要扶养,也可分得遗产。
三方僵持不下、各执己见,最后小黑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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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普法
那么,法院会支持小黑的诉求吗?还是说该由小群或小益来继承遗产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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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
本案中,黑先生生前既没有写下遗嘱,法定继承人也已全部缺失,故其遗产不能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
而上述三位当事人均属于继承人以外的人,判断他们能否分到遗产就看他们是否对黑先生进行了较多的扶养。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
首先,因黑先生自身经济能力较好,无需他人提供经济支持,故原被告三人均未对其进行经济供养。
其次,就生活上而言,黑先生虽曾患有重病,但经治疗后仍有独立生活能力,原被告三人照料活动较少;
最后,就精神上的慰藉而言,各方也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
最终法院认定:三个亲戚虽然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扶养,但都属于一般的亲戚朋友之间的日常往来,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的程度,故判决驳回小黑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理,小群、小益也不能如愿继承遗产。黑先生的遗产将被收归国有,用于国家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