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颖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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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上开了家“剧本杀”公司,影响邻居休息,报警无效怎么办?

发布者:王俊颖律师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抵押担保 |484人看过

剧本杀作为一种新的社交娱乐方式,深受年轻人的喜爱。但为了减少成本,一些新店选择开在居民楼里。


近日就有新闻报道,分享网友的亲身经历:


“自主公寓,楼上无良业主将房子改装成剧本杀,天天晚上12点一群人依然亢奋鬼叫,多次沟通依然无效,物业、
警察前脚走,后脚又闹起来,死的心都有了”。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要将居民住宅改为用于剧本杀的经营性用房,除遵守相关规定外,还需要经其他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什么是“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也就是说,楼上业主将房子改装成用于剧本杀的经营性用房,应经包括前述网友在内的本栋建筑内的其他业主同意。未经其他业主同意,擅自将房子改装成用于剧本杀的经营性用房,严重影响其他业主生活的,本栋建筑内的其他业主可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业主排除妨害。


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该网友完全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业主排除妨害,不得再将房屋用作剧本杀等经营性用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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