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于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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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钱不还需要缴税吗

作者:刘于俊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3次举报

长期借钱不还需要缴税吗?

1、长期借钱不还,不一定需要缴税。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企业之间的借款,债券权人免除了债务,债务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属于债务豁免的范畴,不再支付债务的一方视同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是个人间的债务豁免,这属于赠予行为,受赠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间的债务豁免,可理解为债务重组。免于支付债务的一方企业视同获取了其他经营所得,应将其并入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免除其他企业债务的一方,这一部分不得作为企业的合理损失来进行,事先扣除。另外如果属于法院判决无法支付的债务,那么这个就属于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刘于俊律师,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数年来办理案件上百件,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获得当事人一致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3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