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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规定

发布者:虞庄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665人看过


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不满100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⑴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10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⑵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10万元以上的;

⑶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造成他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⑷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发生冲击执法部门等群体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⑸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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