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杨琴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其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民警可以是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吗

发布者:徐杨琴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199人看过


根据《刑法》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国家和公民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民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民警可以是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吗?

一、民警可以是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吗

  处警和民警都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处警和民警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如果有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

二、民警犯玩忽职守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玩忽职守的情形

  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多数是出于过失,其中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但由于严重不负责任,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滥用职权罪的动机,多出于不确定的随心所欲、滥施淫威、蛮横无理。或者出于确定的徇私情私利、贪图钱财、讨好上级、偏袒亲友等等。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失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两形式:

  一是放弃职守,不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撒手不管,不传达、不布置、不检查、不报告等等。

  二是不正确地履行职责,在履行职责中,马虎草率,敷衍塞责,严重地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行为一般地表现为消极的不作行为。与玩忽职守相反,滥用职权的行为,一般都表现为积极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超越职权,擅做决定,滥批条子,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民警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畴,也是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民警犯玩忽职守罪的按《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