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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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法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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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x律师代理劳动争议诉讼二审胜诉

发布者:刘林东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1日|分类:劳动纠纷 |70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本案原告王**从原单位离职之后,起诉原用人单位要求其出具离职证明并赔偿精神损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其证明用途有: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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