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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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法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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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之不侵权抗辩

发布者:刘林东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9日|分类:专利 |72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原告汪**诉被告赵**、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余**、霸州市

**厂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了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偿维权合理支出等诉讼请求。原告提供了购买被控侵权产品的公证证据,并在法庭进行了现场拆解和技术比对。

2、在本案中,法院在庭审中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中缺少垫圈、齿形凸起等技术特征,相应地,也没有密封效果等技术效果,缺少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限定的该技术特征,最终原告选择撤诉。

3、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在被控物缺少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时,被控物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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