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心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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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正山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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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不积极查处无证施工行为被判败诉

发布者:张心升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5日|分类:工程建筑 |296人看过

赵青一(化名)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有房产一处,此地闹中取静,是顺义区城镇中心要地,交通便捷,基础设施齐备,临近美丽的潮白河。然而,赵青一多年来“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被一场拆迁大浪打翻了——因M15号线顺西路-府前街站D、E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动迁,赵青一家被划入拆迁范围,但不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令人很是沮丧,故而赵青一迟迟没有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时间过去了一年又一年,赵青一的邻居们陆陆续续签约搬迁了,周围承载了几十年生活记忆的老房子也一一被推平,取而代之的是钢筋水泥铸造的大高楼。眼见自身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陷入泥淖,赵青一经过网络搜索和多方打听,决定委托黄艳律师为权利而斗争。

拥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黄律师介入案件之后,随即展开了“无缝连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很快,黄律师便从公开结果中斩获了一个“惊天秘密”:委托人赵青一房屋所属地块拆迁项目尚未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换言之,已建起的和正在建设中的“钢铁巨人”实为无证施工!

2014年3月20日,黄律师代表委托人向主管违法施工行政查处的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查处无证施工申请书》,请求依法查处前述无证施工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将书面查处结果给予赵青一。

随后,赵青一便怀揣希望开始了等待……

三个月时间匆匆翻过,周边施工的机器轰鸣声未曾间断,顺义区住建委亦没有向赵青一作出任何的书面答复。面对窘境,黄艳律师淡定地进行了应对——将顺义区住建委起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诉请人民法院责令其依法履行查处无证施工的职责。

法庭如战场。被推上了被告席的顺义区住建委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手段颇为高明、措辞相当狡猾的行政诉讼答辩状,称在接到原告的《查处无证施工申请书》后,已经立即责成工作人员对举报的无证施工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亦责令停工,只因建设方一直未提供项目工程合同而无法根据合同价款确定处罚金额,故案件尚处于调查处理阶段,尚不能对原告作出答复。

不过,被告的色厉内荏很快就被“火眼金睛”的黄律师看穿,在法庭辩论阶段对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了层层瓦解:

①被告仅向建设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而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违法施工,亦并未对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导致建设单位施工行为持续至今,其不履责、不作为应该予以认定;

②被告关于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合同故无法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确定处罚金额的主张,因无相关证据佐证,依法不能成立,且有搪塞之嫌。实际上,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备案制,被告完全可以依职权获取涉案建设工程合同;

③我国目前阶段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未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作出特殊性规定,应当适用60日的一般时限标准。那么,被告称其至今处于调查处理阶段、尚未结案,明显构成超期执法。

2014年10月20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诉讼判决书》,判决认定被告未在60日法定期限内对无证施工进行查处不符合法律要求,责令其立即履行前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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