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奶茶店交了加盟费,后不想开了加盟费还能退吗?
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韩律师我加盟了一家奶茶店,交了加盟费,但是我回家跟家人一商量就后悔了想退加盟费,我还能退吗?”。无论是经济压力还是冲动加盟的原因,重要是这个加盟费在没有经营的情况下能否全额退还的问题。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若双方是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当事人一方是有合同解除权的。
但是,要明确是否属于特许经营管理的范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只要是满足以上条件,符合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还加盟费。不过还是要提醒大家,在投资前一定要做足功课,做全方位的考察乃至成本的核算,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