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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责任方是认谁?

发布者:李淼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495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找开发商

  涉及房屋质量或房屋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事项违约的,应当与合同相对方(一般为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类纠纷最为常见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即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约定哪些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与出卖人(一般为开发商)会就房屋的坐落、位置、交付标准等作出约定,且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2.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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