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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作者:唐海燕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2次举报

诉讼方式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一般情况下,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当事人可以针对一审判决书提起上诉,或者待一审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有新证据的,也可以自一审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6个月内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个人介绍:唐海燕律师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广州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凭借精湛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广泛的行业影响力,唐海燕律师受到广州多家有影响力的媒体青睐。执业多年来,唐海燕律师始终专注于婚姻家庭及私人财富传承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已带领团队办理过600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纠纷案件。曾在2个月内解决某大型高管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1000多万元;办理涉案标的1个多亿的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帮助当事人拿到远超预期的财产权益。同时,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唐海燕律师潜心钻研,利用丰富的诉讼经验努力将保险、信托、协议、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等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结合在一起,为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治理、家族信托的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与众多私人银行、保险公司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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