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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我把钱存在孩子名下,离婚时算是公共财产吗

作者:唐海燕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4次举报

  首先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如果双方对财产有另外约定的,法院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您说的在离婚前把钱存在孩子名下,要看这笔钱的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公共所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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