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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男方的意思 孩子跟财产都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作者:唐海燕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2次举报

1、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成,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同时诉请争取孩子抚养权。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有原则性规定,具体体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关于房产分割问题,首先要看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原则上双方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那么离婚时双方已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首先,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第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第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第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个人介绍:唐海燕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广州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凭借精湛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广泛的行业影响力,唐海燕律师受到广州多家有影响力的媒体青睐。执业多年来,唐海燕律师始终专注于婚姻家庭及私人财富传承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已带领团队办理过600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纠纷案件。曾在2个月内解决某大型高管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1000多万元;办理涉案标的1个多亿的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帮助当事人拿到远超预期的财产权益。同时,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唐海燕律师潜心钻研,利用丰富的诉讼经验努力将保险、信托、协议、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等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结合在一起,为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治理、家族信托的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与众多私人银行、保险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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