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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发布者:江自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298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货物的品名和品种;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关于仓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哪些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仓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1、仓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2)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3)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4)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九条 【仓单】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储存场所;

()储存期限;

()仓储费;

()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二、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什么

1.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保管人需履行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及时验收等义务;但具有获取仓储费等权利;

2.而存货人需要履行及时交付仓储物、支付仓储费等义务,但具有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仓储物以及要求赔偿等权利。

3.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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