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归谁,要先双方商量。
离婚过程中,孩子归谁,要先双方商量。 就算上法庭,孩子的问题也 是多数靠协商的。其实真靠法院判决孩子给谁的,是极少的。实在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两个人都想要孩子,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法院判孩子归谁,孩子的年龄这个节点很重要,要分三个年龄段来看:
第一个年龄段——两周岁以下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特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硬性条件,比如;有严重的治不好的病,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拒绝抚养子女的。
第二个年龄段——年满八周岁
《民法典》1084 条中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能上法庭表态的年龄,比以往规定的十岁,变小了两岁,变成了八岁能表态了。
一般,法官会在父母均不在场的情况下,在法庭里当面和孩子谈话,征求意见。 其实,法官都很和蔼的,所用语气都是孩子能接受的,法官比很多闹离 婚的夫妻,都更注意保护未成年人。
也不用太担心孩子上了法庭会受伤,留下心理阴影什么的,相比孩子的一生来讲, 是上一次法庭对孩子的伤害大呢,还是孩子一直跟着不适合的父母,伤害大呢?
第三个年龄段——年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
这个年龄段是抚养权争夺最容易出分歧的年龄段。
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裁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可不是句空话,要像个法官一样中立地、综合地去看, 哪一方带孩子是比较适合他的成长,而不只是看哪一方最想要孩子。
两到八岁的孩子判决归谁,要两方面看:优先抚养条件、抚养能力。
先讲优先抚养条件,优先抚养条件叫硬实力,这个条件有没有非常重要,有了,就不往下接着比较软实力了。
优先抚养条件包括:
第一,有一方丧失生育能力的。
比如,女方过了更年期,或者女方切除了子宫,或者男方没有生育能力了……孩子就会判给没有生育能力的这一方。
第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比如,男方常年在外地工作,孩子一直随着女方在某个城市生活,这要是判决孩子归男方,肯定就属于改变生活环境。
第三,二婚的夫妻,有一个孩子要争夺,但其中一方在原来的婚姻中已经有孩子了,那么在这次婚姻中,没有孩子的一方就占优势。
第四,另一方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轻微的疾病不影响抚养权争夺。例如,有的咨询者说,对方有胃病是不是孩子就 能判给我?这严重的疾病,要严重到直接影响孩子健康,或者影响到带孩子的能 力。
第五,父母条件相当,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就是把孩子扔在老家的那种,完全交给老人照管,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照顾。
这 5 个硬实力罗列完毕了,如果双方都没有以上的条件,才继续往下比,往下就叫抚养能力,也叫软实力。
软实力包括:
第一,共处的时间,它在软实力中占第一位。
假设离婚纠纷诉讼中,双方只有一个孩子,虽然男方有很好的经济条件,但如果孩子判给男方,他太忙,没有时间陪孩子,就要雇保姆、请父母来帮忙,那么法官就会倾向于判给女方,尽管女方挣钱不多。因为对孩子来讲,陪伴比钱更重要。
第二,文化程度的区别。
如果一方是文盲,或文化程度很低,另一方有文化,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学习和辅导,法官就会倾向于把孩子判给文化程度高的一方,但如果一方是本科生,另一方是研究生,文化程度的区别就属于不大了。
第三,收入能力。
最好有稳定的收入,有利于要孩子。没有稳定收入,或者收入太少难以抚养孩子的话,就不占优势。
第四,居住条件。
尤其是在北京这样的地方,有没有独立的房产居住,会直接影响生活质量和孩子 的安全感,这个还是挺重要的。
但是,软实力中,最重要的是共处时间,其次是文化程度等精神层面的软实力,收入能力、居住条件等问题,都放在靠后的位置。
所以说,收入高低对孩子归谁影响并不大,只要收入够养活孩子就行。
经济条件远远没有对孩子的陪伴和教育来的更重要,而且法院还可以通过让一方支付另一方抚养费的方式,来调整两方的经济差距。
所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并非那像大家想象的那样,谁有钱,谁争到抚养权的几率就更大。
最后,以上都是要提供证据证明的,优先抚养条件的证明是:自己的绝育证明、对方有孩子的证明、自己的父母在老家带孩子的证明、对方有严重疾病的证明。
普通的抚养条件要证明的是:自己常常陪伴孩子的证明,比如接送孩子、辅导孩 子学习等等,还有自己文化水平的证明,自己有独立住房、自己收入高的证明。
抚养权一旦确定了,轻易无法变更。孩子归谁抚养,一经判决,或者一旦写到离婚协议上,基本上这辈子都不能变更了。不管你多有钱,你当时答应了抚养权给谁,以后就照着这个来。
八岁以上的孩子,说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一般尊重孩子的意见,但是孩子如果跟了一方很多年,也会选择这一方吧。
如果你是主动起诉变更抚养权的,除非对方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带孩子了,或者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直接把孩子扔给你来带,否则,其他的小理由,打赢官司的几率极低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