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开封地区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我结合18年执业经验,为您解读帮信罪辩护要点及最新司法实践。
正文: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近年来开封地区高发的刑事案件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开封地区最新司法实践,帮信罪辩护要点如下:
00001.
主观明知的认定:主观明知是帮信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00002.
·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 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 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 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00003.
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00004.
·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00001.
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帮信罪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包括:
00002.
· 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 立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
· 从犯: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 退赃退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 初犯、偶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结尾:我是开封薛东林律师,专注刑事辩护18年,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如果您或家人涉及帮信罪等刑事案件,欢迎随时咨询我。
薛东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