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东林律师
薛东林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486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开封主任律师执业18年
执业年限18
13803785802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18:00

《开封地区帮信罪辩护要点及最新司法实践》

作者:薛东林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117次举报
2026-03-16


摘要:作为开封地区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我结合18年执业经验,为您解读帮信罪辩护要点及最新司法实践。

正文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近年来开封地区高发的刑事案件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开封地区最新司法实践,帮信罪辩护要点如下:

00001. 

主观明知的认定:主观明知是帮信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00002. 

·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 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 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 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00003. 

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00004. 

·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00001. 

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帮信罪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包括:

00002. 

· 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 立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

· 从犯: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 退赃退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 初犯、偶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结尾:我是开封薛东林律师,专注刑事辩护18年,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如果您或家人涉及帮信罪等刑事案件,欢迎随时咨询我。

 


薛东林律师,现任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主任,开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法律硕士,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案件、侵权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开封
  • 执业单位: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0220********2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1410220********25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