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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法院会支持?

发布者:薛增洁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8日|分类:人身损害 |636人看过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是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单纯的出轨并不符合损害赔偿的情形,需要长期同居或者重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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