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增洁律师

  • 执业资质:1370220**********

  • 执业机构: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青岛某公司诉委托人不当得利纠纷----经代理,最终胜诉

发布者:薛增洁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295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结果

本案经开庭、调解等多个环节,最终法院判决委托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胜诉。

基本案情

青岛某公司向委托人支付20万元,后因双方产生争议,对方起诉处理,称该20万元系借款,败诉后又以不当得利起诉主张20万元,但事实上,青岛某公司与委托人系合作关系,委托人认为该款项系定制喷气织机的预付款即货款,并非借款。最终委托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法院最终判决认为,案款并非不当得利,委托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委托人大获全胜,对于结果非常满意。

律师点评

案件的基本定性非常的重要,本案中对方以借贷起诉,败诉后又以不当得利起诉,回避双方真实的法律关系,该案由的选择本身就有问题,败诉的风险非常高。律师建议大家遇到问题不要自己想当然,最好是找专业人士了解清楚或者直接委托专业人事办理,否则可能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