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由
离婚纠纷
二、案情
章某与陈某于2006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并于2012年6月5日生育一女章某某,但因双方性格不合,不断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直至双方矛盾爆发,达到无法调和的地步,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处于长期分居状态,章某曾于2014年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但因被告不同意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但是至今双方关系不仅没有改善反而不断恶化,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为此章某再次要求离婚并要求孩子抚养权、分割财产等问题,并委托我们担任代理人代理本案。律师分析案情之后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三、案件焦点
1、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本案中,原告章某起诉离婚,被告陈某同意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没有再次和好的可能,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2、关于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本案中,婚生女章某某两周岁,且一直跟随被告陈某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孩子归被告陈某抚养,原告享有探视权,并根据原告工资的数额支付抚养费。
3、关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原被告双方曾于婚前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各自独立,因此根据双方约定,对财产进行依法分割并享有。
四、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婚生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做出相应判决,且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五、律师建议
每段婚姻的开始都是幸福而美满的,但是婚姻若是无法维持,带来的只是痛苦,那就要早做决断。婚姻走到尽头,继续下去也无济于事。不如双方协商一别两宽,各自欢喜。若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及时与律师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