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夏某与张某于2009年9月经媒人介绍相识,相识没有几天两天就在一起同居生活。2010年6月21日在武冈市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2010年 8月14日夏某生下女儿张某某。因两人性格不合,特别是张某脾气暴躁,婚后是常常争吵,张某总是一言不合就对夏某拳打脚踢的,因此双方的感情较差。
办案过程
2013年6月10日,夏某、张某又因为生活上的琐事发生争吵,张某就抓起夏某的头往墙上撞,幸亏租房里的其他人扯开,夏某才幸免于难。第二天,夏某就搬到上班的公司居住。自此,两人开始分居。在这之后的时间里,双方是多次发信息谈论离婚的事情,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夫妻关系也已经名存实亡,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夏某找到了王律师咨询,并聘请了王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离婚。
仲裁结果
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1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前,夏某及王律师跟张某交谈后,一起申请了庭前调解,由主办法官主持调解。在双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协商之后,双方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
1、夏某与张某离婚;
2、婚生小孩张某某跟随张某生活,夏某支付小孩抚养费5000元;
3、夏某有随时探望小孩张某某的权利,但将小孩张某某带离张某处须经张某或张某父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