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
1、医疗费
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涵盖范围 | 赔偿标准 |
医疗费包括了挂号费、诊疗费、治疗费、住院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 | 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诊治费等收款单据与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确定具体的损失数额。 |
2、误工费
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 误工费(损失) = 护理时间 × 误工收入 | |
| | 1. 定残的: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应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持续治疗且休息的证明。) 2. 未定残的:住院时间+出院休养时间(医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
死者亲属 | 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计算至尸体火化或下葬之日。 | |
| 伤者或死者家属分以下顺序确定误工费: | |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废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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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护理费 = 护理时间1 × 护理人1支出+护理时间2 × 护理人2支出+....。 | |
护理时间 | 通常为住院治疗期间并医嘱休养时间,如果其他仍需护理情况的,需要达到下述出院护理条件。 | |
护理人数 | 原则上为1人,有医疗机构意见或是鉴定意见的,可参照确定。 | |
出院后护理 | 条件有二: | |
护理支出标准 | | 在深圳市,定残后的护理费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第2款规定的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进行支付,具体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省最新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中深圳市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 30%,计算5年。 |
未定残的 | 可按照误工费的相应标准进行计算。 | |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废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正式票据 | 正式票据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火车票、飞机票。 |
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 |
5、住院伙食补助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深圳100元/天)
费用期间 | ●住院治疗期间:以伤者住院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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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住宿费
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深圳450元/天。受害人本人转院赴外地治疗、配置残疾用具,死者家属赴外地处理死亡事宜时产生的住所费用。
人数限制 | 伤者本人及其陪护、死者家属等,对于住宿费的人数一般以3人为限,超过3人也按3人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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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赔偿条件 | ? 伤残者通常可以获得营养费的支持; |
赔偿期限 | 事故发生之日至基本痊愈之日。 |
赔偿标准 | 由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依据伤者的伤害酌情认定。 |
二、因伤致残 ,除了上述第一项,还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的大小,应当通过鉴定确定。伤残鉴定为受害人向具有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委托。在深圳市,伤残鉴定机构诸如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众合司法鉴定所、广东龙城鉴定所、广东深华司法鉴定所等。
深圳市的伤残鉴定机构虽然多,但是受害人应当慎重选择。虽然我国伤残鉴定的标准统一,但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具体伤害的理解可不同,这样同种伤害,不同的鉴定机构鉴定会产生不同的鉴定结论。
此外,鉴定时间的把握对鉴定结论也有着重大影响,鉴定时间不对,很可能伤残等级过低或是没有级别,导致受害人无法主张伤残赔偿。如有的植物人伤害案件,如果一再拖延鉴定,某一天植物人苏醒的,将降低好几个伤残级别,也就意味着失去几十万,甚至于百万元的赔偿。
深圳市 交通事故 残疾赔偿金数额 | |||
| 受 害 人 年 龄 |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 | 75周岁上 | |
1级 | 973900元 | 48695.0元/年×[20-(伤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 243475元 |
2级 | 876510元 | 219127.5元 | |
3级 | 779120元 | 194780元 | |
4级 | 681730元 | 170432.5元 | |
5级 | 584340元 | 146085元 | |
6级 | 486950元 | 121737.5元 | |
7级 | 389560元 | 97390元 | |
8级 | 292170元 | 73042.5元 | |
9级 | 194780元 | 48695元 | |
10级 | 97390元 | 24347.5元 | |
农村标准:用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12.2元/年计算。
深圳市 交通事故 残疾赔偿金标准 | |||
| 受 害 人 年 龄 | ||
| | | |
1级 | 290244元 | | 72561元 |
2级 | 261219.6元 | 65304.9元 | |
3级 | 232195.2元 | 58048.8元 | |
4级 | 203170.8元 | 50792.7元 | |
5级 | 174146.4元 | 43536.6元 | |
6级 | 145122元 | 36280.5元 | |
7级 | 116097.6元 | 29024.4元 | |
8级 | 87073.2元 | 21768.3元 | |
9级 | 58048.8元 | 14512.2元 | |
10级 | 29024.4元 | 7256.1元 | |
对照上述两表,千万别以为自己是城镇户口的十级伤残,就可以拿到最大97390元,因为您可能会分担一定损害赔偿比例;也千万别以为自己是农村户口的十级伤残,就最多只能拿29024.4元,因为您还可以农转城多拿97390-29024.4=68365.6元。
深圳市伤残案件农村与城镇赔偿,具体差距如下:
深圳市残疾赔偿金 农村标准VS城镇标准 对比 (至2018.6) | |||
| 受 害 人 年 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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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少赔) | 683656元 | | 170914元 |
2级(少赔) | 615290.4元 | 153822.6元 | |
3级(少赔) | 546923.8元 | 136731.2元 | |
4级(少赔) | 478559.2元 | 119639.8元 | |
5级(少赔) | 410193.6元 | 102548.4元 | |
6级(少赔) | 341828元 | 85457元 | |
7级(少赔) | 273422.4元 | 68365.6元 | |
8级(少赔) | 205096.8元 | 51274.2元 | |
9级(少赔) | 136731.2元 | 34182.8元 | |
10级(少赔) | 68365.6元 | 17091.4元 | |
备 注 | 伤残赔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 ||
农转城存在有巨大差距,深圳市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如农民工朋友想要主张农转城赔偿的,应当留意如下难点:
① 受害人证明自身居住时间的连续性会出现困难。
有的受害人并非在深圳居住,而是其他城镇居住;有的受害人是往返于多个城市之间,此时面对如何收集居住证据会比较棘手。即使是仅在深圳居住的受害人,即使有地方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在连续性问题上仍会遭受对方或法院异议。
② 非固定工作的受害人证明收入的来源及其稳定性会出现困难。
有的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这样,如何证明自身有着稳固的城镇收入来源呢,而且还需是主要收入来源?没有银行流水、没有定期合同、没有收款收据,对方将就此大提异议。即使有固定收入的,对方还可以原告出具的为假证明等进行抗辩。
③ 收集农转城证据有必要向专家求助。
鉴于农转城数额的巨大差距,受害人有必要通过专人协助如律师,律师掌握地方法律规定,经手大量农转城案件,知悉索赔的难点、技巧,能协助受害人收集必要、关键证据,堵住对方质疑的嘴,突破居住与收入限制的瓶颈,大大提高农转城成功率。
广东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深圳:48695.0珠海:42537.4 汕头:25120.9一般地区:37684.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12.2。
2、残废辅助器具费
计算公式:残废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伤残受害人身体某项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为辅助日常生活自理或工作劳动,需配置相应器具如假肢、假眼、轮椅等产生的费用。残废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计算标准 | “普通适用”原则,非奢侈型、豪华型,但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具体可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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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抚养人生活费
计算公式: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知识普及:何为被扶养人?分两类人:1、受害人对其有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如父母对子女,未成年子女就是被扶养人;2、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里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设被扶养人年龄为K(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法定扶养义务的人为R:
被扶养人生活费(深圳2017--2018) = 深圳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36480.6 / 12414.8 元/年)× 由被扶养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法定扶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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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年龄(K) | 城镇户口标准 | 农村户口标准 |
K < 18 | 36480.6×(18 -K)÷ R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12414.8 ×(18 -K)÷ R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18 ≤K < 60 | 36480.6 × 20 ÷ R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12414.8 × 20 ÷ R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60 ≤K < 75 | 36480.6× [20-(K-60)] ÷ R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12414.8 × [20-(K-60)] ÷ R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K ≥ 75 | 36480.6× 5 ÷ R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12414.8× 5 ÷ R × 丧失劳动能力指数 |
备注1:上述承担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数(R),例:父母对孩子都具有法定扶养义务,R即为2.
备注2:所谓丧失劳动能力指数,即: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 被扶养人生活费难点
① 如何确定被扶养人范围?
现实中,受害人方通常不知道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哪些亲属可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即使是诉讼,如果没有专人指导,也不会提起被扶养人生活费,这就产生了赔偿数额的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害可达几十万元以上。
② 受害人方不知道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当存有多个被扶养人时,除非有专人指导,被扶养人生活费涉及最高限额确定、法定扶养人数计算以及证据收集的难题;且多等级伤残案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考虑多等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指数问题,各地不尽相同,受害人很难把握。
③ 如何寻求专人指导?
受害人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被扶养人赔偿案件中,以协助受害人方开具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证明、未成年人证据证明,突破对方的抗辩及法院的质疑,具体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数额,最大化的扩大索赔总数额。
广东标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深圳:36480.6,珠海:32150.5,汕头:20721.3,一般地区:28613.3,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414.8。
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主张时间 | 赔偿标准 |
1 . 出院后经医疗证明或是鉴定结论确定后续治疗数额的,可在第一次索赔时主张; | 1 . 以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用证明确定相应数额: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
三、死亡,除以上第一项,可以获赔以下项目
1、丧葬费
计算公式: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广东标准: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深圳:124927,珠海:101892,汕头:72492,一般地区:82866。
赔偿特点 | 在一个人身损害受诉法院所在地赔偿区域内,为统一的标准,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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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扶养人生活费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被扶养人的年龄起算,应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为起算点。
3、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广东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深圳:48695.0珠海:42537.4 汕头:25120.9一般地区:37684.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12.2。
死亡受害人家属因死者的四遭受的财产损失,与深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死者年龄直接相关,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 =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依据死者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4、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损失合理费用)
四、除了上述三项,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严格依照伤残等级确定,死亡及一级伤残为10万元,二级伤残为9万元,依次类推。 |
五、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可分为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赔 偿 标 准 | |
赔 偿 项 目 | 赔 偿 标 准 |
| 对于维修车辆等所产生的车损费用,根据维修单据、承修发票等计算损害数;此外,还包括车辆发生灭失或无法修复,受害人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
车载货损 | 货运单据、订购合同、买卖合同并现场摄影、录像等确定因事故导致车载货物损失的数量及其价格,综合计算车货损失。 |
公私设施 | 事故发生导致的公私设施如民房、交通护栏、围墙等依据市场价格计算损失费用。 |
个人财物 | 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如手提包、手机、手表等,根据相应的购买发票或是市场价格确定其损害数额。 |
其他 | 其他财物损失如事故后产生的车辆施救费用等。 |
间 接 财 产 损 失 赔 偿 标 准 | |
赔 偿 项 目 | 赔 偿 标 准 |
| 前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 限度要求:损害赔偿为合理停运损失。; 时间: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至事故车辆维修完毕之日。 ?标 准: 提供相应的单据、合同等证据确定数额; 如果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停运数额,但确实存在停运损失的,可按照事故发生时当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中道路运输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予以计算; |
替代性交通工具 | 对于非经营性车辆,如果因事故导致无法继续使用,那么,因此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合理费用,如租车上下班,可主张赔偿。 |
贬损损失 | 在车辆已经维修,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有所下降导致车辆价值降低时,可主张一定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