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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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会员卡,到底便宜了谁?

发布者:周欣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597人看过

   每年到了各种节假日,商家就通过各类营销手段及和方式吸引新老顾客前来光顾。充值式会员卡作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模式,成为美容、健身、餐饮等行业的商家常用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充值式会员卡可以让商家在短时间内取得一部分流动资金,培养和吸引一批相对稳定的顾客群,为后续运营奠定消费基础。通过平衡利益的角度来说,作为消费者,也能通过这种形式获得一些折扣或者赠品等,并享受专属的优质服务,从而达到商家和消费者的互利共赢。但是目前社会诚信机制普通缺失,充值式会员卡的出现对消费者来说,必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充值式会员卡。
   最近湖南都市频道播出的株洲xxx餐饮连锁企业,在未告知客户的情况下,关门闭店,造成诸多消费者损失,其中充值式会员卡的消费者损失尤为严重,维权难度较大。那么关于消费者使用充值式会员卡带来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下面笔者来一一分析。

   1、办理充值式会员卡后,商家承诺的优质服务没有履行或者达不到承诺要求。
   商家在新店开张或者各种节假日,为了与竞争对手抢先拉拢顾客、留住顾客,实现利益最大化,商家一般会采取以下3种方式来争取消费者:
   ①要求员工或者“临时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消费者办理充值式会员卡。通常这种情况,员工或者“临时员工”会为了完成商家设定的目标或者达到商家给予的奖励,而对消费者进行各项很有诱惑力的口头承诺,比如美容院的“免费护理三次”、理发店的“染烫系列免费护理三次”。对于消费者而言,在各类看似诱人的口头承诺面前,抵挡不住诱惑,掏一掏口袋,商家就预先赚取了利润。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商家会告诉你,他们从来没有这样的承诺,而你也找不到当初承诺的人,即使找到了,他也可以否认从未作出这样的承诺,而此时作为消费者的你,即使心里不爽,也只能自己消化了;
   ②张贴广告或发宣传单,抽象表达优惠活动,或者通过短信,对老顾客发送相关优惠活动信息,吸引老顾客进行充值,待消费者咨询后口头承诺。比如张贴广告——“充500送150”更多优惠活动请进店咨询。其中更多优惠活动就如第①点中提到的“口头承诺”一样,难以兑现。有的即使“兑现”了,但是消费还得额外支付更高的费用,比如消费满多少才能使用赠送券。我们经常可以在新闻报道里看到,理发店打折“染烫系列免费护理三次”的宣传,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自然而然会认为护理是免费的,以为自己赚了,但是当你护理完以后,发现还得掏腰包,这时理发店会告诉了“只是护理免费但是洗头发还得另外付钱”,而此时你付的费用跟你平时护理付费没什么区别。所以相比办理充值式会员卡之时商家承诺的要求有差别,但是对此前的承诺,你却无从查证。
   ③ 商家承诺连锁门店可使用,并口头告知哪些连锁门店,但是事实上这些门店并没有任何关系,当你想去其他门店使用时,其他门店并不承认他们存在连锁关系,此时作为消费者的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之间有关系以及充值会员卡可以通用。

   2、在使用充值式会员卡期间,商家“改头换面”或者倒闭了,消费者维权受阻。
   此种情况大多出现在商家新店开张,为了吸引顾客,商家一般会采取各类营销手段,而充值会员卡是商家为以后经营打下基础的重要途径。但是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并不是所有的商家都能够存活很长一段时间,也许在消费者的会员卡的充值金额还没有用完的情况下,商家就“改头换面”或者倒闭了。所谓的“改头换面”即商家将不同门店的人员进行调换,装修一下,伪装成新门店。而作为消费者的你认为是另外一家新门店,“新的商家”会告诉你上一家跟其没有任何关系,此时充值卡里面的金额只是个数字,你想投诉却不知道怎么投诉,因为你压根就不知道商家登记的具体名称,以及商家的老板是谁。因为商家对外所说的店长只是其员工并且使用的都是代号。此时作为消费者的你就显得被动与无奈了。

   3、充值会员卡后注明的“霸王条款”。
   我们常见的充值会员卡中的霸王条款主要有:①此会员卡最终解释权归某某店所有;②此会员卡的充值金额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消费完,否则充值金额无效;③购买此会员卡视为您已经了解并接受本店所有相关的政策。本会员卡的优惠服务不得与本店其他优惠活动共享;④本会员卡不得转让,遗失不补,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那么,根据以上的情况,我国法律对于商业预付卡的充值、使用、消费做出了哪些明确规定,经营者的以上行为又属于哪些法律条文的规制范围呢?

   首先,笔者所说的充值式会员卡性质属于商业预付卡,即持卡人先行将一定数额的资金充值到商家制作提供的商业卡中,商家提供的后续性服务为商业卡的消费内容,是只能在发卡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消费者与发卡企业之间形成的是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比如商家在发卡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声明的“会员由于个人原因退会,所缴纳的会费概不退还,由会员个人承担其损失。”属于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格式条款。《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也就是说发卡企业凡是通过《入会须知》、《入会申请表》、《持卡人须知》、《XX商家充值会员卡使用说明》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格式条款,而该格式条款又排除了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属于无效条款,消费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服务费。

   其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该规定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立法目的如出一辙,意在从公平诚信的角度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商家凡是有虚假宣传、承诺、欺诈消费者、引诱消费的情形,都违反了我国《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此外,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监察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的意见》对“过期作废”情况有明确禁令:“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因此商业企业要规范商业预付卡的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管理,全面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以规避侵占消费者财产之嫌。

   针对充值式会员卡带来的法律风险,为了降低消费者在消费中的风险,笔者给出以下建议,希望对有此需求的消费者有帮助。

   1、口头承诺书面化并保留书面凭证。
   消费者充值会员卡,并享受相关优惠或尊享服务,笔者认为在实质上具备合同订立的条件,此时消费者可以要求与商家订立相关书面合同,合同中剔除充值式会员卡中的“霸王条款”,明确约定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以及商家不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所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是对于一些小门店或者金额比较小的充值式会员卡,消费者可能认为订立合同没有必要,商家也不愿意订立,但是作为消费者又想享有相关的优惠服务,此时作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在填写会员卡资料信息中注明相关优惠服务以及充值金额并开具收据,会员卡资料登记表要求自己保留一份并加盖商家公章,收据也需加盖商家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

   2、查实商家真实名称及经营者名称。
   现存的很多商家实际门店的招牌跟营业执照登记的不一致,因此消费者在办理充值式会员卡时不能单凭肉眼看到的规模来认定其实力,想当然的相信其不会不认账或者倒闭,作为消费者应从如下方面进行查验:①应查看会员卡上注明的名称是否跟营业执照的是否一致,并对其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进行拍照留存,必要的时候保留经营者的相关资料信息,为以后维权找到维权对象。②关于商家的连锁门店以及会员卡通用的情况,需要仔细查验是否为连锁门店,是否通用,可在书面凭证中进行注明。消费者可在充值后可就近去商家承诺的门店进行消费,查验通用的情况是否真实,若不真实此时还可以返回来找商家。待到商家“跑路”以后再去查验,恐怕维权难度和成本就大大提高了。

   3、保留商家广告信息并仔细询问商家优惠活动细则及阅读充值式会员卡背面的信息。
   商家的广告信息,尤其是其张贴在外的广告或展架,记得拍照留存,宣传单记得保留,以防充值后商家不承认。张贴的广告商家在活动结束后,一般会进行销毁,宣传单你也可能随手当做垃圾扔进了垃圾桶,因此要为自己的权利保留证据。相关优惠活动要仔细询问并对优惠活动进行书面化表达。关于充值卡背后的信息,作为消费者的你一定要仔细阅读后再办理。如果是短信通知的,亦应该保留相关短信内容。

   4、请求相关行业协会的保护、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申诉书寻求工商行政部门的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上的餐饮行业协会、美容美发行业协会、洗染行业协会等,这些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中都肩负有对行业内企业进行规范自律的责任。作为充值式会员卡的消费者,基于会员卡服务产生的相关纠纷,首先可以寻求相关行业协会的保护。另外,持卡者可以通过“12315热线”或者以书面申诉书的形式,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自己的事实依据和维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内,认为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如果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处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诉副本后,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派专门的调查人员介入维权事宜。

   5、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持卡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持卡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个人基本信息。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经营者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充值会员卡的类型、时间、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约定书复印件等。
最后,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出面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持卡者也可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引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笔者对现存的充值式会员卡总结的一些风险及解决对策,在实践中希望对消费者有所帮助。最后提醒办理各类充值式会员卡的朋友们,守好自己的口袋,理性消费,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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