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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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律师郭新军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追诉标准

发布者:郭新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1042人看过

273条 挪用特定款物案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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