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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大对盗窃案件处罚力度

发布者:常向前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4078人看过

作者(律师)常向前      2007年2月7日       关健词:盗窃标准

针对广东地区近年盗窃案件高发态势,广东政法机关拟加大处罚盗窃案件力度。经过多方论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广州市盗窃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2006]383号)。

该文件指出,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广州市试行盗窃案件“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1000元。

法律后果:公安机关在查处盗窃案件时,对于一些以往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将适用新标准,犯罪嫌疑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加大了公安机关的盗窃案立案量,却打击了盗窃分子的嚣张气焰。势必遏制广东地区盗窃案件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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