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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又复婚,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发布者:邱朝芬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210人看过

大家一定要注意,协议离婚须谨慎!一旦离了,那不仅仅覆水难收,而且财产的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即使复婚了也不会再变回来了。

生活中,有的人因为各种原因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不久,发现双方还有感情,短时间内可能就会选择复婚。那么问题就来了,离婚后到复婚前这段时间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方面的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以得知,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第一次离婚后,复婚后第二次离婚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个人。也就是说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

夫妻的财产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主要是以婚姻缔结时间为准。结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些情形是例外,譬如已经明确为一方单独继承的财产。另外,离婚时双方已将前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处理,所以复婚时这部分财产已经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依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并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该财产仍然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说,大家一定要注意,协议离婚须谨慎!一旦离了,那不仅仅覆水难收,而且财产的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即使复婚了也不会再变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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