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朝芬律师

  • 执业资质:1450920**********

  • 执业机构:广西臻宝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地下代孕两年后代妈反悔争夺抚养权,法院这样判!

发布者:邱朝芬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1490人看过


转自:美孕月子中心


代孕在医学技术上已经不是难题了,在美国、乌克兰等国家也一直属于合法行为,但在我国一直饱受争议。目前,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可还是有少数求子心切的家庭,会选择地下非法代孕这条途径。


近日在长春,有一位代孕妈妈玲玲(化名)时隔两年,终于见到了儿子天天(化名)。为了争取儿子天天的抚养权,玲玲将天天的父亲王先生(化名)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将天天判给王先生抚养,但玲玲毕竟是天天的生母,法院准许了她享有探视权。但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法院引入第三人探视机制,玲玲需要在社工的陪同下,每月与孩子见面。


地下非法代孕 权益难保障

玲玲就是大众常说的“代孕母亲”,她与王先生本不相识,王先生因为个人原因想要有个孩子,他认识玲玲的目的也很简单---需要玲玲帮他生一个孩子。二人一个想要孩子,一个想要钱,当即一拍即合,各取所需。玲玲答应为王先生生子,王先生也承诺玲玲以经济利益作为对玲玲“工作”的报酬。


接下来,两个按照所谓和“合同”完成双方的“义务”,玲玲备孕、怀孕、到生子,王先生都会根据完成情况给玲玲支付费用。直到孩子顺利出生后,玲玲的工作也进行到了尾声。


根据双方协议规定,孩子满月后玲玲就得离开,她已完成了她的任务,从来以后不再联系。但让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玲玲事后居然还要争抚养权。玲玲表示她以为金钱可以打败亲情,但是从怀孕的第一天起,她就感受到了母子之情。


总之,这位代孕妈妈从职业操守来看是绝对不合格的。但国内代孕不合法,也就没有这么个职业操守一说了,法院还是判决“孩子每月与代孕妈妈见面”。但更多聪明人会选择去美国、乌克兰等代孕合法的国家,这样就从根本上规避了地下非法代孕的风险。


美国合法代孕成首选

美国代孕开始于1981年,多年来,据统计美国总共有10.6万个通过代孕出生的婴儿, 尤其是1993年美国首例确认代孕合同有效的案件在加州高等法院做出判决后,代孕也慢慢被美国大众所接受。特别是近10年,每年就有超过5000个代孕宝宝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父母中不乏慕名而来的”中国客户”。


先进的代孕技术和完善的代孕法律是准父母们赴美寻求代孕的主要因素。在美国,代孕全程受到美国法律保护,有专职律师为代孕双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其中,加利福尼亚州的代孕法律最宽松。


专职代孕产业的律师为有代孕需求者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法、家庭组织关系法、生育法、跨国法等不同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代孕全程受到美国法律保护。孩子出生后就可在出生证上直接写上委托父母的名字,从而避免了繁琐的收养手续。


专业法律咨询,请咨询本律师。


【免责声明】  “邱朝芬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本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