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朝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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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捡了钱包要跟你分钱,你要不要

发布者:邱朝芬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263人看过



案情回顾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邵某、张某和于某三人是经常在一起喝酒小聚吹吹牛聊聊天的兄弟,一次饭局上,于某称自己有一套“来钱快”的把戏,在一番绘声绘色的讲述之后,“手头紧”的邵某和张某表现出了极大兴趣。于是,在准备好几张100元假币和几枚假金戒指等作案道具后,自恃聪明的三人,决定合演一出戏码来大捞一笔。

早上5点,邵某驾驶面包车载着张某、于某和一辆自行车来到莱州某处羊市附近,按照事先安排,于某骑着自行车假扮买羊的进入市场,张某假扮卖羊的随后也进入市场,而邵某则带着事前准备好的“诱饵”——钱包在远处等待。进入市场后,张某和于某二人仔细打量,焦急地寻找着目标,最终盯上了准备买羊的赵某。


张某上前与赵某攀谈,谎称自己是赵某邻村人,名叫“王军”,家里有品相不错的羊,问赵某有没有兴趣。这时于某骑着自行车假装成买羊的在二人面前停下来,表示也想买羊。张某称可以带二人去看看羊,于是三人一起离开集市,来到了邵某所在的位置附近。

这时,早已在附近埋伏多时的邵某假装不经意地路过,停车的时候“刚好”发现了地上的钱包。捡钱包的邵某故意让赵某看到钱包内有几张100元人民币和一枚带着9000余元价格标签的金色戒指。一旁的张某和于某立即上前表示“见面分一半”,要求与邵某平分钱包内的财物。


明明认识的三人开始假装在赵某面前“讨价还价”,诱骗赵某参与瓜分。因为身上的钱不够,张某向赵某借了1500元钱给面包车司机邵某,让其将钱包留下。拿了钱的邵某离开后,张某安抚赵某道:“你帮我把钱垫上了,你先拿着钱包,我去找我对象拿钱给你。”张某离开后,于某也借故离开。在原地苦等无人的赵某只能去邻村找“王军”,可一打听才知道,邻村根本就没有“王军”这个人,意识到上当受骗的赵某赶紧报了警。

利用同一套路,三人在4月至9月期间连续作案6起,涉案金额9100元,其中一次作案过程中,因被害人不上当不愿意拿钱,邵某直接抢走被害人钱财后将被害人强行拖下车后驾车逃跑。

2018年5月,莱州检察院以被告人邵某犯诈骗罪、抢夺罪,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向莱州法院提起公诉(于某另案处理)。


案发后,被告人邵某、张某和同案人于某退赔了六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9100元。


法院审理


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邵某伙同他人诈骗,在诈骗过程中见被害人不上当,遂抢走被害人钱财后将被害人强行拖下车,后驾车逃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


根据本案的事实与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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