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朝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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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借钱,用还吗?

发布者:邱朝芬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1016人看过

   案例:

15岁的小张为了买手机,向校旁餐馆老板刘某借了1400元。双方约定三个月后连本带利偿还1600元。可借款到期,小张无力偿还,被刘老板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小张系未成年人,在未经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向他人借钱1400元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双方借款合同无效;小张返还刘某1200元,小张无力偿还期间,由其监护人偿还;刘某存在一定过错,负有一定责任,剩余200元自行承担。

法律说法:

借给未成年的借款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未成年在我国法律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单独所进行民事活动需要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应当确认为无效民事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因此,若借款给未成年人,此民事行为的效力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当民事行为确认为无效之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认为:

关于未成年人借钱这事,在我看来,要看借款金额的大小。如果借款金额不是很大,是未成年人依法能独立实施的行为,那么,这个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如果金额太大,超过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范围,则出借人有一定的过错,如果让未成人的父母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也不妥当。

专业法律咨询,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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