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勇 通讯员 代凤
家住桐柏县的陈某,因不满其妻子将其告到法院起诉离婚,认为离婚是他的家务事,法院不该多管闲事,竟多次在电话中辱骂承办法官,近日桐柏县法院依法对其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
现年50岁的陈某与岳某结婚20余年,育有一女一子,因家庭琐事总是争吵不断,岳某更是一气之下外出打工。眼见家不成家,岳某便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陈某在收到法院送来的传票时又是震惊又是愤怒,在法官明确告知开庭时间后依然拒不到庭,法官只得缺席审判。
庭审后,法官主动跟陈某联系,询问其未到庭的原因,谁知陈某竟破口大骂,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到了法官身上,并言之凿凿地称:离婚是他的家务事,法院无权干涉。任法官如何释法析理都无济于事,陈某反而变本加厉的用粗俗下流的字眼来谩骂、威胁。办案法官只得挂了电话,谁知,陈某却更加暴跳如雷,在半夜11点12点的一小时内,给法官打了20多通电话,并在之后的几天中不时电话骚扰办案法官。
陈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法官正常办理案件,阻碍了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损害了司法权威,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经合议庭合议,桐柏县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5条、116条的规定,决定对陈某予以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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