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朝芬律师
邱朝芬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26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西-玉林专职律师执业9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公司悄悄注销了,欠下的债谁来还?

作者:邱朝芬律师时间:2016年12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72次举报

如果老板为了躲避债务,悄悄注销了公司,那么钱还能要回来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既然找公司已经要不到钱,我们该找要谁钱合适呢?


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注销


比如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例:2006年起,晋江某鞋材公司和石狮某制革公司之间建立起了业务关系,鞋材公司欠了制革公司50万。后来制革公司找鞋材公司要钱,结果发现该公司已注销无人“买单”了。


制革公司认为鞋材公司注销公司为了躲避债务,于是将其前股东苏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鞋材公司负责人等人对这笔债务是已知的,该公司由负责人苏某等人组成的清算组在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时,没有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造成债权人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应该对此负责。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该鞋材公司的前股东苏某承担赔偿责任。


更多玉林专业法律咨询,请咨询本律师。



【免责声明】  “邱朝芬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本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邱朝芬律师法学专业,长期从事法律工作,法律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各类司法程序,诉讼代理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刑事辩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玉林
  • 执业单位:广西臻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920********9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