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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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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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源性感染是不是存在医疗过错

作者:王瑞涛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3次举报


一、医源性感染是不是存在医疗过错

1、患者出现医源性感染,如果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就会存在医疗过错。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赔偿有什么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王瑞涛律师先后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分别获得医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现任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世界中联中药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东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8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