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骏飞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演员不实或假唱,购票观众能主张“退一赔三”吗?

发布者:翟骏飞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9日|分类:消费权益 |437人看过

演员不实或假唱,购票观众能主张“退一赔三”吗?


      2021年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演艺人员不得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那么,在商业演出中,如果存在演员不实、演员假唱等行为,购票观众能主张“退一赔三”吗?

     笔者为此检索了相关案例,虽然仅检索出有关“演员不实”的司法判例,但这至少说明“演唱会门票”属于“商品”,粉丝买票听演唱会或者商演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因此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因此,在商业演出中,如果存在演员不实、演员假唱等行为,购票观众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