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人情社会,在熟人之间,特别是亲朋好友之间进行商业活动,对双方之间要订立合同,写收款收据,出具借条等等,非常不好意思。即使克服重重不好意思,仍不好意思把风险条款、违约条款、担保条款写好,甚至以忽略违约条款、担保条款等保障条款为代价,博取所谓的信任。
以上情况是人之常情,本律师完全理解,因为自己也遇到这种情况,也会作出类似的处理办法。
怎么办?还是交给懂法律的第三人——律师去办。因为你不好说的话,合规的话,不便说的话,由律师按照事实与法律去说,去写,所有的一切都是律师的主意,你属于没有办法而为之罢了。这样往往可以把人情难以逾越的条款通过律师解决,而你对你的亲朋好友也好交代,律师作出的对双方也更有说服力。
受过上述人情亏的人,已经后悔当初没有请律师把合同条款写好,后悔没有请有经验的律师考察合同的可行性,等等。
亡羊补牢不迟,经济复苏的脚步已经姗姗来临,你还犹豫什么?让你的律师参与你的商业活动,让他们成为你的法律顾问,为你的商业航行保驾护航!
薛文律师
2017年5月16日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