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为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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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二手房的卖方需要注意些什么?

发布者:朱为敏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3日|分类:房产纠纷 |218人看过

二手房的交易日趋频繁,相信不管您是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方还是买方,想必都很是十分关心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的,那么作为二手房的卖方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二手房交易卖方注意事项

关于委托中介须谨慎,房产中介可以为业主节省大量时间,提高交易效率,但是,在选择和委托房产中介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委托中介卖房,尽量不要采取“全权委托”或“独家代理”的方式。如果非要采用上述的方式,应在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上做出一定限制:比如“委托书上标明签订合同或收款须由产权人本人亲自确认方为有效”、“独家代理的底价是多少”、“中介代理权的有效期限到何时止”、“不能按约定时间和价格出售如何处理”、“不通过中介另行出售如何处理”等等。

2、权属证书原件应该由产权人持有。

3、应该坚持在交易时三方亲自确认交易内容。

卖方应该坚持在签订合同等交易的重要环节由买卖双方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4、签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

售房者在签署合同等文件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文件的内容,如果有空白之处要么明确填写要么用笔划掉相应空白处。

5、如中介可能持有房款须明确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委托中介代为售房的过程中,往往涉及中介代收房款,或者涉及中介代为办理贷款、垫资、转按揭等手续,可能涉及购房者先把相关款项打给中介,如果事先有约定,对于购房者而言,把房款付给中介就等于是付给售房人,而有的中介会拖延把相关款项交给售房人的时间。

如果涉及上述问题,在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应该把中介代为收取上述款项后多长时间把相关款项转交给售房人、如果不按时转交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以减少因拖欠导致纠纷的风险。

6、对交易可能发生的费用应该在委托中介时提前确认清楚。

在与中介签订正式的有权利义务约束条件的协议或承诺之前,应该先就委托中介售房可能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要委托中介代为处理的所有事项都进行明确约定,并把相关费用标准形成书面文件,由各方确认。以免在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因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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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合同切勿随意签

1、签署合同前,确认购房者的资格和条件。

2、签署合同前,还得看看自己是否具备签约的资格和条件

3、房子是否存在租约,承租人是否已经放弃了有限购买权。另外,即便是承租人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提前向购房者告知,否则交房时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房款交割有讲究

1、签约时必须得收到部分房款,以确保对方反悔或拖延支付余款的风险(签订合同时);

2、办理过户时,要确保买方已经拿到了贷款承诺函(产权变更时);

3、交房时必须得收到绝大部分房款,以防对方老赖(水电煤气更名);

4、更名完成后提醒中介支付交房保证金(过户押金);

四、涉及按揭转移风险点

建议,售房者在签订赎楼公证委托书的时候尽量不要过多授权,凡事亲自参与,尽量不要图省事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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