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岁末,
对于上班族来说,
除了盼着能放假休息以外,
最牵肠挂肚的就是年终奖了!
新个税法实施后,
年终奖税款是否会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
对于这个大家关心的问题,
有了明确答案~
财政部、税务总局12月27日下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年终奖优惠政策还能再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
那么,在过渡期间,怎么计算年终奖需要缴纳多少税呢?
按照《通知》,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举个例子 小张年终奖24000元,除以12个月后为2000元,按税率表适用3%税率,需缴纳个税为24000×3%=720元。 小李年终奖240000元,除以12个月后为20000元,按税率表适用第三档20%税率,需缴纳个税为240000×20%-1410=46590元。
《通知》同时还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另外,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也是临界点,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注意这些新的年终奖临界点,不然会吃亏哦。
来源:劳动午报
如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