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梗概:2017年9月14日,张某驾驶私家车于小区内转弯时不慎碰撞到路过的刘先生,致其受伤,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者张某负全部责任。刘先生当日前往医院进行治疗。现刘先生仍在住院,医生诊断刘先生在出院后仍需进行每周一次的复查,半年后可能需要进行手术。刘先生几次找到张先生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刘先生对理赔项目及理赔程序等不甚了解,遂前往本县所设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咨询律师。
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先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因刘先生仍未治疗终结,无法定残,故刘先生只能先行主张赔偿部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
其次,需要明确上述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1.医药费计算公式: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2.误工费计算公式:(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3.护理费计算公式:(1)护理人员有收入(按误工费计算)。(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公式: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护理期限:①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②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计算公式: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计算公式: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30-50元/天。
最后,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的责任如何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 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 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所述,刘先生可在治疗终结后,依据上述计算标准计算出具体赔偿金额后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所有损失的,刘先生可再向肇事者张某要求赔偿剩余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