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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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获得子女的抚养权的证据收集

发布者:汤志平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2日|分类:离婚 |631人看过

拥有子女的夫妻一旦离婚,孩子受到的伤害是最大的,如何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且让孩子受到最小的伤害是一个很艰难的问题。本文就如何帮助当事人获得子女抚养权问题,谈谈几点看法。

第一,从男方角度:男方在离婚时如何争取获得抚养权。首先,做好女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如女方学历,收入,思想品德等基础性证据,并与自己做好比较。其次,男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取证,孩子出生后是否存在由男方父母抚养较多的情况,且男方父母对抚养子女的态度等。再次,孩子生活条件的取证,从孩子上学,生活等方面跟谁男方是否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最后,要挑剔女方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比如,有传染性疾病,长期不回家的历史,不良嗜好,没有住所,工作不稳定等。以此达到证明自己优于女方,对孩子的未来及成长更为有利。当然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孩子要积极争取他们的思想主动。

第二,女方角度:首先,孩子在2周以内一般倾向于判给女方,孩子年龄小,离婚对孩子的伤害也就小;其次,女方做了绝育手术的证明。这样有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再次,女方在日常生活中陪伴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子女抚养关系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最后,收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男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等恶习;男方没有稳定职业且品德差;男方生育能力强且再生育可能性大等。

双方收集的证据角度可以交差使用,想要获得子女抚养权最为重要的一点即为,在不影响孩子现有生活条件和基本规律下,并能为孩子未来发展创造好的条件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大。

法院的一般观点:1,考虑男女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一方合理要求;3,在双方各种条件基本相同情况下,一般倾向于判给经济条件强的一方;4,,10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征得子女的同意。有发展趋势将年龄将至7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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