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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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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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离婚还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差一点就得逞了

发布者:姜春梅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415人看过

  从新闻案例和我们做过的案例来看:立遗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感情不再是婚姻的基础,那么贪婪就是人的本性。

  上述三个故事里,夫妻一方在离婚时都要求分割对方继承的房产,首先该房产是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虽然《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资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这里有一个除外条件,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在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就属于共同财产,对于这笔财产,配偶才有权继承。

  所以新闻中的这套房与当事人的丈夫毫无关系。

  这个世上从来都没有不劳而获的财富,更何况房产?案例中的大姨生前无儿无女,其在生前做了公证遗嘱,将遗产明确给予了叶女士,才避免了一场意外。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金钱面前,很多人真的是可以不留情分。

  我们常说离婚见人性,现实也证明确实是这样的。当一个人在离婚的时候想为自己争取利益没有错,但前提是合法合理;自己有错还想多分财产,那就在事实的基础上看看你真正能得到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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