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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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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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一周岁的孩子,法院会怎么判?

发布者:姜春梅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208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有原则即有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对此作了例外规定:"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由此可见,如果女方不存在经济能力、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或者品行不端、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者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亲自抚养子女等情形的,一般性原则是将子女判归女方抚养。也就是说,父亲一方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母亲存在上述特殊情况时,法院会将子女判归母亲。

      当然,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抚养权纠纷是在离婚纠纷中一并处理,而法院目前对于离婚诉讼的裁判态度比较谨慎和保守,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合意的情况下,离婚诉讼周期一女很可能已满两周岁,母亲此时的优势就不再那么明显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抚养权纠纷是在离婚纠纷中一并处理,而法院目前对于离婚诉讼的裁判态度比较谨慎和保守,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合意的情况下,离婚诉讼周期一般超过一年。如果启动离婚程序时,子女不满两周岁,而法院处理抚养权纠纷时,子女很可能已满两周岁,母亲此时的优势就不再那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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