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按现在的法律来说,债权人有权利向债务人讨回欠款的合法权利。债务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义务,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还钱。接下来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
一、债权 和物权不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二、债务 1、从会计意义看 2、从经济意义看 三、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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