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才律师

  • 执业资质:1370710**********

  • 执业机构: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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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律师徐振才谈当代社会法与律师价值

发布者:徐振才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667人看过

潍坊律师徐振才,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于山东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学理论与实践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良好赞誉。

潍坊律师徐振才在执业过程中对于律师如何成为一位称职的律师有些心得,下面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首先,作为律师应当加强自身的修养,包括道德修养跟业务修养。所谓道德修养就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古人云:“要做事,先做

人”。如果连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有,那么这个律师在行业内做的也不会长久。作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都会有行业认同感,我们都会尊敬有名的律师、大律师,这在言谈举止中都会透露着一种不平凡。当然在这里,我们的道德底线并不是说不去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无理挣三分那是律师必须要做的,因为那是律师的使命使然,但是绝对不能因利失义。

所谓业务修养,顾名思义就是要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及庭审技巧。正所谓学无止境,经济决定政治,现在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上层建筑领域的法律更新速度超过以往,如果不去不断的学习,在法律已经更新的情况下还沿用以前的法条,那么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或许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是致命的。在庭审技巧方面,大律师能够根据庭审的突发证据及时应变,或者不断改变庭审辩论思路,这在庭审过程中是尤为重要的,因为有些案件光凭证据也不一定能够取胜。

其次,从当事人委托之日起就要本着为当事人负责人的原则处理案件。

本着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的原则,这不仅是由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执业风险所决定的,同时也是赢得当事人口碑的基础。当事人委托律师的目的就是要维护最大利益,如果我们不从其角度出发,为其负责,那么当事人觉得律师的作用会是微乎其微,以后有事情也不会再去聘请你。从律师的风险角度讲,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因为律师失误,给当事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那么也会对你的执业前途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在现在社会中,再次印证了律师的价值之所在,因为现在法律更新如此之快,包括法院特别是下面法庭的很多法官对于法条的理解有偏差,而当事人在开庭时仅仅是就事实部分进行了描述,对于如何适应法律也只是面上所说的“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而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不符合事实真相或者有违法律,即使上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如果不存在大的程序性问题,上级法院为维护下级法院的改判率等问题,一般也不会该判,当事人只能被动的接受审判的结果。因此,无论从自己角度还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都应当恪守为当事人负责任的原则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再次,要想成为有名的律师还要学会如何维护客户。律师作为一种职业,也是一种营销。要想有名的大律师也必须不断的开拓案源,而案源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平时所积累的当事人即客户,只有在当时为其处理的达到了其理想的效果,才能觉得你是一位出色的律师。而在该案件结案后,特别是顾问单位,如果有什么需要防范的风险你也可以及时告知,让其防患于未然,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他也会认为你是一位负责任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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