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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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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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交通事故起诉保全及答辩注意事项

发布者:徐振才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925人看过

潍坊律师徐振才从事法学理论与实践近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交通事的处理方面也颇有心得,下面浅谈一下关于交通事故关于诉讼及答辩的问题。

首先,原告诉讼待事故认定书下达后看是否对认定书满意,如不满意须及时申请复核,被告同样如此,否则可能有损失,事故认定书确认无误后需及时起诉,并保全对方财产,然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否则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其次,对于被告,应该本着积极赔偿的原则,但是不能过多垫付医疗费,以事故责任的限额为原则,以免事故解决后无法追回垫付的欠款,更重要的是在垫付后应要求原告写好收据,在诉讼中很重要,也很关键。更重要的就是,如果已经投保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查看现场。

再次,对于保险公司,在答辩中需要首先查看保单原件、行驶证、驾驶证,这些是非常必要的,是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保险公司更要注意保险诈骗行为的发生,最近出现保险诈骗的情况较多,因此,在事故发生后最好要对双方做好询问笔录。在开庭质证过程中对事故认定及当事人的相关证据逐一核实。

时间有限,浅谈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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