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采纳律师不捕意见 为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2013年7月11日,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告人经本律师(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程达群律师)进行不捕辩护,成功为张某取保候审。目前张某已经获得人身自由。
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于今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一个重大突破就是赋予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律师可以以辩护人的身份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并不必经办案机关同意即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搜集相关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的必要性,从而为犯罪嫌疑人正确取保候审的权利。
本起寻衅滋事案件,律师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通过犯罪嫌疑人亲属、同事了解其平时为人,得出张某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的结论。律师立即搜集当地村委会、同事的证明,赔偿协议书等并撰写辩护意见,成功获得了批捕机关某检察院的同意,对张某不批准逮捕,当天下午6点半,张某获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