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被告人王某在被害人李某家中得知其丈夫因醉驾被起诉,谎称可“免于刑事处罚”骗取被害人25,000元。2023年3月2日其丈夫酒驾被判拘役后,被告人再次虚构有“关系”,可照顾并提前释放,骗得37,000元,总计62,000元。
?2023年7月刘某酒驾都被释放了,被告人谎言被戳穿,被害人找到被告人,甲迫于压力还款22,000元,出具40,000元欠条(承诺2023年10月还清),但未履约致被害人报案,被告人王某被公安逮捕。
【难点剖析】
王某诈骗罪前科构成法定从重情节,叠加各地的司法惯例,辩护人需在认罪认罚基础上彻底消解法官对“再犯风险”的疑虑。因为签了借条,容易存在把积极补救当做履行还款义务的现象,需要将“还款义务”升格为积极补救行为。
本案证据非常不利,微信转账记录、欠条出具时间在事发败露后,以及同步录音录像证明了持续欺诈故意。
辩护人周佳琪律师需帮助被告人在全额认罪62,000元的前提下,将22,000元还款转化为量刑筹码而非数额辩点,同时协调被害人签署谅解书,每一步失误差异都导致缓刑落空。因王某有前科,需与认罪认罚、退赔谅解(法定从轻情节)博弈,缓刑适用难度大。
【律师贡献】
本所律师周佳琪强调自首情节,虽然判决认定坦白,但辩护成功争取“从轻处罚”,并且结合认罪认罚具结书推动法院采纳检方缓刑建议。
促成全额退赔谅解,案发第一时间周佳琪律师,指导王某家属代偿42,560元,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直接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判决下来之前,周律师指导家属缴纳罚金,最终判决载明“罚金已预缴”,体现辩护策略中主动履行财产刑以强化悔罪表现,为缓刑创造实质条件。并且,提交“社区同意监管”材料,证明适用缓刑无社会风险,最终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缓刑。
这是一起在律师的帮助下,有前科也判决缓刑的成功案例。
